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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能源之星新要求
发布时间:2009-07-01
   2009年5月19日,美国能源部发布了《整体式LED灯能源之星认证草案》第二版,对整体式LED灯的能效要求以及相关性能要求进行了规定。美国能源部自2009年1月16日发布了《整体式LED灯能源之星认证草案》第一版后,收到了来自制造商、能效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26份评论,在考虑这些评论意见,以及结合现有整体式LED产业技术特点的情况下,美国能源部在第二版中较第一版有较大的改动,主要改动如下:
   1. 在相关色温中增加4000K。
   2. 在调光中,将LED灯应该可调光,改为LED灯可以调光,也可以不调光。在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其是否可调光的信息。调光器应是安全的。
   3. 在包装要求中,增加对可调光灯、低压MR-16灯及非标准灯的包装要求。
   4. 在非标准灯的光强分布要求中,增加规定,要求产品标签必须以图形式标明光线分布。
   5. 在全方位灯要求中,将灯的最低光效要求改为:10瓦以下灯,50流明/瓦;10瓦及其以上灯,55流明/瓦。 
   6. 将装饰灯的最低光效要求改为40流明/瓦。将装饰灯最低光输要求改为目标灯功率的7倍。 
   7. 将定向灯最低光效要求改为:直径小于等于20/8英寸的,40流明/瓦;直径大于20/8英寸的,45流明/瓦。
   8. 在测试方面,进一步对光效、功率因素、可靠性、显色指数、相关色温、色彩空间均匀度、色彩维护、噪音、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试标准和文档要求予以明确。
   目前,《整体式LED灯能源之星认证草案》第二版正在接受各利益相关方的评论,评议期至6月26日结束。美国能源部希望最终能在今年8月颁布整体式LED灯能源之星认证的最终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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