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10年1月1日起,任何人不得在缅因州生产、销售、为销售供货或分销,或使用塑料壳盖中十溴二苯醚含量超过0.1%的电视或电脑产品。
豁免:
- 二手产品;
- 产品中含有PBDE完全是因为使用了再生材料;或者
- 用于2006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、含有五溴二苯醚或八溴二苯醚的替换部件。
有关含汞钮扣电池的要求更加严格:
2011年6月30日起,任何人不得销售、供货,或以推广目的提供以下含汞钮扣电池,或含有任何以下含汞钮扣电池的产品:
- 锌空钮扣电池;
- 碱锰钮扣电池;或者
- 标号为SR357、SR364、SR371、SR377或SR395的氧化银钮扣电池。
另外,2015年1月1日后,任何人不得销售、供货,或以推广为目的提供含汞的氧化银钮扣电池,或带有此类电池的产品。


